据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本期共涉及28大类食品824批次,其中包括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等。抽检结果显示,本期共有818批次食品合格,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以下是其中不合格的产品及销售单位的详细信息: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标称漳州市世纪兴成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2月20日生产的好运雪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万佳超市南铝店。
二、质量指标问题
标称福州市长乐区鲤峰食品有限公司文岭分公司2022年11月21日生产的手剥香瓜籽(五香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福州大利嘉分店。销售单位曾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但经复检结果维持初检结论。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标称晋江恒兴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日生产的红薯淀粉,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三明市三元区群乐生活便利店。
标称福建万祥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10月9日生产的菩提丸,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漳州市恒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诏安中山西路分公司。
四、农兽药残留问题
产品一:龙岩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武平东方店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3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产品二:武平县兴一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鲈鱼(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23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总的来说,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本次抽检结果提醒广大消费者加强对所选食品的监管和检测,避免购买不合格食品对身体带来的影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抽检出的不合格产品进行调查处置,以依法查处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包括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以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这也为消费者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保障了其食品消费权益。
针对消费者在购买或者在市场上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了一个投诉举报电话:12315。消费者可以通过打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帮助监管部门更好地发现和处置不合格产品,保障食品安全,同时也成为了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者重要的监督机制。
因此,通过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严格措施,加强市场监管的力度和效果,提高了消费者的生活品质和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这也为人们创造了更加安全、可靠和持续的消费环境和食品安全保障系统。
数据来源:029food,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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